问答详情
久久问医>科室分类>全部问题>流产

全部答案 因不能面诊,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

朱程渝

朱程渝 产科

病情分析:
您好,国务院颁布的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:“女职工怀孕流产的,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,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。”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。根据原劳动部《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劳险字〔1988〕2号)规定,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,给予15-30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。产假时间单位应视为出勤,工资全额支付。

2016-12-05 12:12

类似问题推荐
-->
相关经验
查看更多相关经验
相关热词

资讯